【罗翔】五人开房烧脑案件的背后,你选择如何判案?-【罗翔】五人开房烧脑案件的背后,你选择如何判案?

AID:
CID:
视频图片:
作者头像:
弹幕地址:
视频描述:

热门回复:

  • 酒色财气三不沾:救命[呆]只有我以为真的是约打游戏吗[呆]还在想约通宵打游戏不等于性同意
  • 湛清:这次的折中说有的意思啊,思路打开了,无论女方同不同意,男方都是有罪,不同意是轮罪,同意是聚众,区别在于女方不同意是受害人,同意是同案人。
  • 不务正业的王律师:疑罪从无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现在的社会制度。 法院判决无罪,会引发对检法的追责; 检察院认为存疑不诉,会引发对公安的追责; 公安作出不立案决定,会可能万一案情反转,或者社会舆论,或者受害人上访,对不立案民警追责。 与其被追责,不如办成铁案。毕竟亡者归来的可能性,几乎为0,而不破案或者不立案的追责,是肉眼可见的刀刃。 现实中命案的冤案不多,但是小型冤案不少,错的不是个人,是环境。
  • bwsswb:#男子被判奸杀姐妹入狱21年获无罪# 案发时我是18岁小伙,如今53岁,整个青春都耗在监狱里。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开庭再审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撤销原裁定,宣判其无罪。“案发时我是18岁小伙,我今年已经53岁,我的整个青春都耗在监狱里了。”据周永刚介绍,1988年其与同村妻子结婚。同年7月,妻子的两个堂妹去草场挖草药被人奸杀,二人均为十七八岁,周永刚因首先发现尸体被怀疑。他还劝阻亲属不要上前,要保护现场。警方曾向其岳父表示,“你女婿的嫌疑排除不了。”一个多月后,周永刚被警方控制,后被判死缓,至2009年12月出狱,实际服刑21年4个月零4天。对于案件侦查阶段自己先是否认后又认罪,周永刚认为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他表示,自己在监狱服刑时曾用扫帚枝扎破手指写血书,委托狱友带出去交给检察院,“后来法院说遗失了”。1991年至1992年,周永刚和父母曾要求重新申请鉴定。警方在法庭上称提,取的死者分泌物证据因为搬家丢失。父亲为儿申诉从车票来看有百余次,妻子也始终相信他,独自抚养女儿不离不弃,出狱时父亲已离世10年。
  • 袭明8883:坚定的认同疑罪从无,不然任何人都可以变成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