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列 01_1-罗老师讲《我不是药神》原型人物陆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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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咖啡猫1: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 太阳哥哥他哥:陆勇是民族英雄,这种为人民谋幸福的都是民族英雄.
  • Estonee:我不是法学人士,我是一个药物研发人员,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1、这个案例中的药是化学药,按照药物属性一般药物分为三大类,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按照知识产权和上市情况,分创新药和仿制药,这是这个案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我后面就说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和患者需求。 2、目前,人类疾病绝大一部分无法治愈,也没有治疗手段,需要生物、医学、药学等多领域不断探索和创新,来满足和解决疾病治疗。在这样的条件下,创新药就应运而生了,这是人类需要,也是利益驱动。我拿我最熟悉的化学药距离,一个创新药从疾病靶点到分子设计,到药学研究,到(1,2,3期)临床,到上市,项目成功率不到10%,这期间的研发投入一般在10亿美元左右,如果算上那些半路失败的研发投入,成本更高。高昂的研发投入,这些创新药企业单位必须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否则血本无归!这其中,孤儿药或者政府资助,应另当别论。 2、仿制药是创新药知识产权保护过期或者规避了部分知识产权后,通过临床实验研究与原研药疗效一致的药物。在中国,发明专利20年保护期。仿制药因为研究起点不一样,只需要药学研究和生物等效实验,投入少,也没有新药那样的失败风险,价格低,解决了患者的用药可及性问题。 3、关于这个案件中争论的假药还是人身危害问题,从医学角度来讲,人种差异,同一种药在不同人种之间存在疗效和安全差异。未经临床验证,直接从国外买药,有可能不仅无治疗效果,也存在安全问题。但庆幸的是,该案件中,原研药即创新药,在中国做过临床实验,验证过安全性和有效性。所以,国家法律考虑是兼顾了法与情的,值得肯定! 4、关于近期网络上流传的医保局砍价视频,我想说的是,不应该只感谢党和政府,也应该感谢研究孤儿药的药企和科研工作者,他们一样没有忘掉那些迫切需要的小众患者。如果没有他们的研发,医保局和药企谈判的机会都没有,患者也不会有治愈的希望!
  • 过来含戳:购买药能救人但是违法,但是不买药就不能救人,那么阻止购买药品的人构成什么罪?间接杀人还是直接杀人
  • 谢谢师傅:现在两万四也是很多人吃不起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