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施暴构成什么罪?专家解析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公共场合施暴构成什么罪?专家解析唐山烧烤店打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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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是很苦恼:我觉得这个彭新林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拿英雄的标准来要求普通人,你以为人人都是燕双鹰呀!9个恶徒呀!我就问问你敢上吗?反正我不敢,我会报警,可能的话我会录像取证,提供给警方
  • 知世郎あ:搞男女对立× 女孩子是相对弱势的,需要得到保护√
  • 寂夜小雨:我发现大家讨论的只有两个罪,就是那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这但是你们都忽略了一点,如果说他们都是喝的酒的话,那么他们逃跑的时候呢,肯定是开车的,那这个开车肯定会涉及到一个酒驾醉驾,酒驾醉驾应该会被判刑的吧。好,那么就算那两个女的他们没有喝酒,是她们开的车,那么这里面涉及到什么呢?是提供那个逃跑工具帮助逃跑。这个也是犯罪的哦。反正我请大家多注意观察啊,有什么罪名大家能往他们身上靠的都往他们身上靠。
  • 言午涭:在讨论的时候也应该明确一个观点:提起性别≠挑起性别对立,首先这次事件和性别关系很大,那就是这是一起由于“性骚扰”不成而引发的侵害方激进的暴力行为,在这起事件中受害者的女性身份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他们是男性,那么很大可能不会受到这群施暴者的“性骚扰”进而引发接下来的群殴,这事件是由于性别引发的,且不是由女性这一方作为受害方所希望的。其次,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在其中受到震慑与伤害的,更多是女性,并不是说男性不会害怕这样的暴力团体,但是男性受到这类暴力团体“性骚扰”而引发暴力事件的可能性明显比女性低太多,并且女性在生理上和男性有明显差距,更容易在类似的暴力事件中失去自我保护的手段。我观察到女性群体中也爆发了激烈的争论,那就是在面对类似的“性骚扰”事件中,女性是否应该拒绝反抗,这样的争论很明显显示了我们身边的女性对于这类暴力事件产生了极大的恐惧感,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女性更加失去了自我保护的决心和能力,如若未来的舆论都是女性不应该反击而是首先服从以保护生命,那么“性骚扰”事件增加的可能性是否会增大呢?那么女性的安全感是否会进一步降低呢?这次事件只不过是后果严重行径可怖引发了社会讨论,但是女性遭受的潜在危险并不是由这一次事件直接引发的,所有事情都有危险,男性也会遇到危险,而真正让其他女性人人自危的,更可能是这次事件所激发的舆论:在明显的“性骚扰”引发的暴力事件中,强行忽略女性受害者的身份,无论她们反抗与否,都会收到伤害,只不过是在“性骚扰”与“暴力殴打”中二选一,让她们更退一步选择妥协与隐忍并不会让她们更安全,无论是报警还是事后惩戒都是具有延时性的,受害者受到的侵害却不可能事后消除,所以一旦“女性受到性骚扰应该不要激怒对方要隐忍报警”这样的社会舆论形成,那么女性的安全感只会进一步降低,性别对立的可能性也许反而会上升,因为社会环境给不到女性安全感和有效的自保手段。(最后在提一下并不是男性就不会受到类似的侵害,但是社会舆论并不会规劝男性不能反抗,且在现实中成年男性受到性侵害引发暴力且无法自保的比例和可能性低于女性太多)
  • 不要吓朕啊:在校高中生,朋友圈,说说全是关于这件事的,女生们的意思大概是“一定要站出来,哪怕声音是嘶哑的” 印象深刻的,有个男孩子说“你不能伤害女孩子,哪怕是用一朵花” 真好,中国青年还有希望[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