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为什么保障犯罪人的人权,限制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为什么有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案件最终轻判或不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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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回复:

  • Corgii1997:人民不喜欢法治,喜欢人治,表面上反对人治,实质上反对别人治,喜欢自己治。
  • 仰望天空丶阳光勾勒微笑。:看完觉得罗老师说的对,但对于那件强奸案还是感觉挺难受的。诶。
  • 一加一等一老司机: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被害人施行报复 开始,国家就承担双重责任,正如国家在采 取任何行为时,不仅要为社会利益反对犯罪 者,也要保护犯罪人不受被害人的报复。现 在刑法同样不只反对犯罪人,也在保护犯罪 人;它的目的不仅在于设立国家刑罚权力; 它不只是可罚性的缘由,也是它的界限,因 此表现出悖论性:刑罚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以 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以保护犯罪人;不 仅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 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德国法学家 拉德布鲁赫
  • 小5想你了:罗老师随口说的话感觉都可以写进作文,真的是出口成章啊[打call]
  • 秘封糖:有些人已经忘了人能改正错误这种基本的可能在某部分犯过错的人身上实现,但对那些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分子而言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