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曝光!成都大黑狗扑倒撕咬2岁女孩逃走?CT显示肾挫裂伤-监控曝光!成都大黑狗扑倒撕咬2岁女孩逃走?CT显示肾挫裂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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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喵睡神趴趴:作为本地人,也作为一个养犬人,我并不理解有段时间成都这边爱炒作的什么“宠物友好城市”。流浪猫狗、遛狗不拴绳、散养狗、限养区域一户多犬等等问题都没强力治理好,有什么脸炒作所谓要搞“宠物友好城市”?
  • 我司机是老司机:咬人前,我家狗不咬人 咬人后,我家狗一般不咬人 咬重伤或者死亡,我家没有养狗
  • 第八號当铺:饲养的狗将他人咬伤,此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要是因为被侵权人自己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从而造成饲养的狗将其咬伤的话,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过错导致狗咬伤人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但在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之后,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如果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的话,那就按: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10%。 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Coca-Cola_RM:建议所有的狗子脖子上戴项圈 项圈里注明主人的信息 狗子丢失 一定要去相应地方报备登记系统 否则 戴了项圈的狗子搞出事 一定追究主人的责任 而没有项圈的狗子 一律视为野狗 任何人可随意捕杀。
  • 曹半仙:大眼评论有人说了,警察找到狗主人,她说是流浪狗,不是她的,监控她也不牵绳,判定不了是她的狗,难怪总有人不牵绳,这是一层保险[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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