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车主遇无接触事故被认定负全责.大家怎么看-北京一车主遇无接触事故被认定负全责.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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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语微凉ly:可以看到已经转了电动车才来,转弯中的车辆怎么让直行? 而且这电动车这都重影了,摔倒主要原因是你超速啊
  • Gablic:“你也有保险,就认个全责吧”,我都能脑补到是怎么“耐心劝说”的
  • s水煮呆呆:转弯确实应当让直行,但前提是转弯车辆得能充分观察到直行车辆…视频中的Suv司机看到电动车的时候就采取减速让行了。 而机动车过路口需要减速,非机动车过路口需要下车推行,行人过路口不得跑步、突然加速、突然折返、变向,都是为了让其他车辆能观察、预见到你的行为。 个人认为这个案例中,SUV司机在看到电动车之后制动让行已经基本尽到了责任,不应当是全责。导致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过路口不仅没有充分观察下车推行,甚至都没有减速。 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上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视频里的电动车目测速度应该远不止的,电动车进入视频画面到行至事故地点时间不到1秒,距离估计在6米左右,推算时速至少在25km/h,况且这还是过路口。 法律的原则是不强人所难,你不能要求别人做很难做到的事情,比如预见到有电动车会不减速的突然冲过路口。
  • babymomozheng:很不理解这样的公平公正,如果司机侵犯到红色的非机动车道,那肯定是全责。现在事实是骑车人感觉被撞而摔倒的。要知道每个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如果恶意的想,假如有人就等着雨天左转弯碰瓷呢?随便躺地上就全责。这种判罚是不是会导致社会更加混乱?所以衡量的依据应该是路权,而不是人的感觉。只有尊重规则,才能被尊重;而不是躺地上了,就需要被尊重。
  • 子非鱼-O_o:好一个锦旗 好一个无接触 骑车的永远是大爷[笑哭]